内容

1)商业信用

是指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它可以直接用商品提供,也可以用货币提供,但它必须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在一起,这是它与银行信用的主要区别。[1]

2)银行信用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过货币形式,以存放款、贴现等多种业务形式与国民经济各部门所进行的借贷行为。[2]

3)国家信用

是指以国家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债务人或债权人,依据信用原则向社会公众和国外政府举债或向债务国放债的一种形式。[3]

4)消费信用

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以满足其消费需求的一种信用形式。[4]

5)民间信用

亦称“民间借贷”,或个人信用。西方国家指相对于国家信用之外的一切信用。[5]

6)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是指国与国之间的企业、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及国际经济组织相互提供的与国际贸易密切联系的信用形式。[6]

1)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一国政府为促进本国出口,增强国际竞争能力,而对本国出口企业给予利息补贴和提供信用担保的信用形式。[7]

2)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是由出口方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8]

3)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方式。[9]


 参考资料



[1]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60.

[2]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63.

[3]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64.

[4]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67.

[5]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71.

[6]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76.

[7]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76.

[8]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77.

[9] 陈伟鸿主编.金融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