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衰老过程是逐渐发展的,加上不同人开始衰老的年龄不同,以及同一个人各组织器官开始衰老的时间也不一样,所以很难将衰老的界限截然分开。正因如此,古今中外学者们提出的衰老界限是不统一的。人们习惯于将初生儿到18岁定为生长发育期,19~45岁定为青壮年期,46~65岁定为渐衰期,65岁以后进入衰老期。这种方法是以人的日历年龄为标准划分的。日历年龄与生物年龄不同。
生物年龄是指一个人的实际生理功能水平与一般人正常生理功能水平相当的年龄。例如,一般人在45岁左右视觉调节功能开始减退,到50岁时这种调节功能几乎完全丧失。假如一个人的视觉调节功能在50岁开始减退,到55岁时才完全丧失,那么他的生物年龄就比日历年龄小5岁。人和人之间的日历年龄与生物年龄可相差5~10岁,甚至更多些。所以有人到60岁时身体还很健壮,而另有些人到50岁时则已是老态龙钟了。可见,用生物年龄更能准确的评价人的衰老。但是,由于人们的生物年龄差别很大,所以很难以此来划定人的衰老界限。为了方便,目前人们还是习惯于用日历年龄来划分。1964年我国第一届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术会议曾规定,我国男女均以60岁以上作为老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