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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老年人口数占劳动人口数之比。老年人口数有60岁及以上人口或65岁及以上人口两个标准。《中国统计年鉴》常以65岁及以上人口作为被抚养老年人口。姚引妹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对老年人的定义是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因此把59岁作为劳动年龄的上限。换言之,把1659岁人口作为劳动年龄人口(以下简称口径2)既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也不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1]

 参考资料

[1] 姚引妹.人口抚养比:理论与实际的偏离及修正[J].中国人口科学,2010(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