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参考我国政府对老龄事业的政策安排和《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公告内容,将老龄事业定义为: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方面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六老为目标,以确立符合时代要求、健康良好积极的养老观念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和社会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意义的整体工作。

老龄事业的内容具体包括: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为老社会服务、老年文化教育和文化生活、老年社会参与、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敬老爱老助老共识、老龄政策体制以及老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等。这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随着社会发展、老龄化水平的改变,其内涵和外延也相应地发生变化。[1]

 参考资料

[1]洪恬恬.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政府的责任和作为[D].上海:复旦大学,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