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06〕206号)(简称《方案》)是为了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解决各地农村五保供养设施滞后的问题,由民政部于2011年4月8日发布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贯彻施行的政策文件。《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资助范围、实施办法、措施保障和其他规定五部分内容。[1]
2017-01-20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06〕206号)(简称《方案》)是为了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解决各地农村五保供养设施滞后的问题,由民政部于2011年4月8日发布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贯彻施行的政策文件。《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资助范围、实施办法、措施保障和其他规定五部分内容。[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