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358号)(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6月26日联合下发于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的政策文件。《通知》对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试点工作内容、试点工作要求进行了规定和说明。[1]
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358号)(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6月26日联合下发于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的政策文件。《通知》对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试点工作内容、试点工作要求进行了规定和说明。[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