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2015年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217号)是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积极推进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拟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8个区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按照科学布局、按需设点,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区县主责,特困优先、兼顾其他的原则,探索养老助餐服务各类模式,满足老年人就餐、配餐、送餐的需求,市级给予每个试点区一次性项目补助支持,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15411日发布的文件。《通知》对重点任务、工作模式、项目扶持及工作要求进行规定与说明。[1]

 参考资料

[1][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首都之窗.http://zhengwu.beijing.gov.cn/gzdt/gggs/t1404627.htm,2015-09-25/201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