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帮手”电子服务器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民老龄发〔2013〕42号)(简称《暂行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4号)精神,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对“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不同使用需求,提高配备使用效率,优化配备使用程序,以社会化运作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配备使用工作,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文件。《暂行办法》待TG200L型“小帮手”电子服务器配备使用任务完成后施行,原《北京市“小帮手”电子服务器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民老龄发〔2011〕371号)同时废止。《暂行办法》包括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功能、享受优惠待遇条件、“小帮手”电子服务器服务中心的运营与管理单位、办理“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使用的程序等十八条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