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2011年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奖励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223号)(简称《通知》)是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2011年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奖励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业的科学发展,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09504号)精神,对全市开展为老服务较好的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给予奖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12118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知》对资金来源和拨付原则、资金使用方向和原则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规定和说明。[1]

 参考资料

[1][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奖励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yanglao.com.cn/article/4279.html,2012-02-08/201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