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DB11/ 535-2008)(简称《规范》)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3月28日发布,并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性标准。规范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其起草单位是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设备设施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这些要求都具有强制性。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1]
内容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DB11/ 535-2008)(简称《规范》)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3月28日发布,并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性标准。规范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其起草单位是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设备设施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这些要求都具有强制性。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