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是为了加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0919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111日起施行制定的办法。本办法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与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1]

 参考资料

[1][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 
http://www.yanglao.com.cn/article/5291.html,2013-03-21/201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