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2〕22号)[1]是为了推动上海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上海老龄事业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四个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9日制定、印发和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贯彻执行的规划。该规划包括上海市老龄事业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