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28号)(简称《规划》)是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1113号),国务院于2011917日印发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实施的养老规划。《规划》内容包括背景(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老年社会保障、老年医疗卫生保健、老年家庭建设、老龄服务、老年人生活环境、老龄产业、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年社会管理、老龄科研、老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障措施四个方面。[1]

 参考资料

[1][ 国务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www.gov.cn/zwgk/2011-09/23/content_1954782.htm,2011-09-23/20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