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简称《评估标准》)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作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的依据,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提出并归口,民政部于2013年8月29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政行业标准。《评估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1]
内容
《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简称《评估标准》)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作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的依据,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提出并归口,民政部于2013年8月29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政行业标准。《评估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