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率先于2009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是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为了解决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为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津贴的制度。[1]
内容
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率先于2009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是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为了解决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为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津贴的制度。[1]
参考资料